<近日,阜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法官庭后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。 年7月初,原告王某因与被告刘某感情不和,将其诉至阜城法院,请求离婚。由于这已是王某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承办法官在受案后,便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但由于双方就婚姻关系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事项分歧较大,调解未果后,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。 庭上,被告在庭审答辩中,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,但庭审中陈述多年来原告对被告及孩子不闻不问、被告及孩子生病原告也不管、原告自年起不再回家、原告更换手机号后双方失去联系等情况,提及的全是原告对被告及孩子的亏欠,忆及过去,被告情绪非常激动,但还是不同意离婚。经法官耐心询问,最终被告承认夫妻感情破裂,同意离婚,但在村里的房子过户问题上,原告不同意将房子给被告,双方矛盾再次僵持。 庭审结束后,原、被告走出审判庭后,被告情绪激动,上来打了原告几下,法警及时上前制止住被告的不理智行为。为从根本上化解其矛盾,承办法官把被告单独叫到调解室里耐心细致的作思想工作。经法官近两个小时苦口婆心地劝说、调解,最终,原、被告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,原告同意将村里的房子让被告继续居住十年。随后法官根据双方的意见制作了调解书,并送达给原、被告,至此该案顺利结案。 近年来,阜城法院始终坚持“调解优先,调判结合”的工作原则,推行全程调解模式,尽可能把握一切调解结案的机会,多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,努力做到案结事了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 原标题:《阜城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》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yy/pgyy/8007.html |